醫(yī)用氣體安裝工程開 前應具備下列條件:施工企業(yè)、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資質證明與執(zhí)業(yè)證書;已批準的施圖設計文件;壓力管道與設備已按有關要求報建;施工材料及現場水、電、土建設施配合準備齊全。
醫(yī)用氣體器材設備安裝前應開箱檢查,產品合格證應與設備編號一致,配套附件文件應與裝箱清單一致,設備應完整,應無機械損傷、碰傷,表面處理層應完好無銹蝕,保護蓋應齊全。
醫(yī)用氣體管材及附件在使用前應按產品標準進行外觀檢查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所有管材端口密封包裝應完好,閱門、附件包裝應無破損;管材應無外觀制造缺陷,應保持圓滑、平直,不得有局部凹陷、碰傷、壓扁、缺陷;高壓氣體、低溫液體管材不應有劃傷壓痕。
閥門密封面應完整 ,無傷 、毛刺等缺陷;法蘭密封面應平整光潔, 不得有毛刺及徑向溝槽;廢金屬墊片應保持質地 韌,應無老化及分層現象,應無折損及皺紋;管材及附件應無銹蝕現象。
焊接醫(yī)用氣體銅管及不銹鋼管材時,均應在管材內部使用惰性氣體保護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焊接保護氣體可使用氯氣、氧氣 ,不應使用二氧化碳氣體;應在未焊接的管道端口內部供應惰性 體,未焊接的鄰近管道不應被力加熱而氧化。
焊接施工現場應保持空氣流通或單獨供應呼吸氣體;現場應記錄氣瓶數量,并應采取防止與醫(yī)用氣體氣瓶混滑的措施。
輸送氧氣含量超過 23.5 的管道與設備施工時,嚴禁使用油膏。醫(yī)用氣體報警裝置在接人前應先進行報警自測試。
(以上文字素材來源 | 《GB 50751-2012 醫(yī)用氣體工程技術規(guī)范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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